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

親愛的客戶您好,感謝您使用PAIA網站(以下稱本網站)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請您詳閱:

一、蒐集之目的:

(一) 客戶管理及服務、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與服務。

(二) 因活動需要或為提供本網站相關服務及資訊而寄送簡訊、推播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給您或致電與您聯繫。
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
包括但不限於姓名、性別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生日、手機、地址、E-mail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對象、地區、方式:

(一)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
(二)對象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自造者學習協會(以下稱本協會)。

(三)地區: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。

(四)方式: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。

四、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協會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

(一)得向本協會行使之權利:

1.向本協會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2.向本協會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3.向本協會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惟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之個人資料,本協會依個資法第十一條規定,得不同意您的請求。

(二)行使權利之方式:如無特別規定,您可與本協會專線聯繫(電話:06-2081464),本協會將儘速依相關法令規定,處理與回覆您的請求。

五、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
您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,將可能無法參加本協會或獲得本網站提供之 服務及資訊,敬請諒察。